51猎奇

 

主题:刑事司法
 

阿布扎比宣言

通过日期 第十五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2026年9月26日通过

原始文本 查看

 

  我们,各会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部长及代表,

  齐聚于2026年9月26日至10月1日在阿布扎比举行的第十五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旨在发扬历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的遗产,尤其是最近通过的《京都宣言》,1并重申我们对有效预防犯罪和问责制刑事司法系统的共同承诺,同时呼吁在未来五年内采取务实和注重行动的方针,推进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合作,主动应对那些对我们社会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及安全造成最重大影响的持续存在、不断演变和新出现的威胁以及跨国犯罪组织;

  深为关切犯罪对我们社会的影响,并进一步关切各种犯罪活动日益呈现复杂化、适应性增强、相互交织的趋势,而且跨越国界、部门和法域;

  又深为关切有组织犯罪集团利用技术进步、腐败、经济、环境和社会挑战、不稳定局势和体制漏洞,以扩大其影响范围并使活动多样化,而这种利用对个人和社会、特别是处境脆弱者造成了尤其严重的影响;

  还深为关切犯罪对法治、社会经济发展、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负面影响;

  强调我们作为国际社会,因而必须通过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层面采取及时、协调和循证的应对措施,加强国际合作,并在全球范围内致力于采取具体行动和取得切实成果,从而高效地开展合作;

  为此,

  1. 我们重申致力于履行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包括各项国际人权文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各项议定书、2《联合国反腐败公约》、3叁项国际禁毒公约和各项国际反恐文书,并欢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4的通过;

  2. 我们坚定重申,所有国家都有责任在公正司法以及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所有努力中充分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维护人的尊严原则;

  3. 我们又坚定重申,在我们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所有努力中,所有国家都有责任全面维护《联合国宪章》,充分尊重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

  4. 我们承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在适当情况下,推动刑事司法系统的数字化,以增进诉诸司法的机会、促进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应对措施。在这方面,我们将促进负责任和创新地使用新技术,其中可能包括人工智能的应用,并欢迎与私营部门科技公司加强互利合作。我们认识到充分和有效的保障措施的重要性,包括人员监督、透明度、可追溯性、可解释性和个人数据保护,同时适当顾及创新、正当程序(包括公平审判和有效复审)、安全,以及有效的刑事司法成果,以防止并遏制这些技术的不当应用、误用和滥用;

  5. 我们将推进针对具体情况、量身定制且基于证据的预防战略,以解决犯罪和暴力的根源,并分享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

  6. 我们将继续促进受害者、幸存者、5证人和处境脆弱者的保护,并根据国内法促进他们的参与,同时适当关注他们的需求,包括考虑其年龄和残疾状况,确保我们的司法系统对他们开放;

  7. 我们认识到,我们的努力将支持《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6包括对于和平、正义与强大机构的目标16,及其旨在减少一切形式暴力和打击一切形式犯罪的具体目标。我们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和法治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犯罪是实现发展权和可持续发展的障碍,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各国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的有利因素。我们申明需要将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问题纳入联合国更广泛的议程,以加强全系统协调;

  8. 我们承诺,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确保负责任、适当和有效地收集、分类、分析、共享和使用统计数据,以制定公正、有效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战略和司法政策。在此背景下,我们将在自愿基础上就应对不断演变和新出现的威胁方面的最佳做法和经验进行信息交流;

  9. 我们注意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作为联合国支持会员国预防和打击犯罪及改进刑事司法系统的牵头实体所发挥的作用;

  10. 我们承诺,通过执法机构与其他刑事司法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加强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多学科努力,并通过与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学术界和科学界以及其他适当的相关利益攸关方建立和促进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为其工作提供支持;

A. 预防与韧性

  11. 我们认识到,犯罪存在多重相互关联的原因,这些原因持续创造出犯罪和暴力得以滋生并侵蚀社区信任与韧性的条件,对此需要加强综合预防犯罪办法,考虑到地方、文化和社会背景,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视,并以尊重法治为基础;

  我们致力于:

  (a) 根据国内需要和优先事项,制定和实施全面、综合、循证的预防犯罪战略,解决犯罪的根源和相关风险因素;借鉴良好做法,包括通过促进相关发展方案,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开展合作,以及提供技术援助,同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具体挑战和特殊需要;从而适当考虑各类犯罪的驱动因素;

  (b) 根据国内法,通过提高公众认识、有效执法以及社区参与预防犯罪和暴力,并采取包括青年论坛在内的青年赋权举措,促进对法治的尊重,同时增进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加强与执法机关的合作;

  (c) 促进与利益攸关方的伙伴关系,以支持我们预防和打击一切形式犯罪的努力。此类合作可包括让地方主管机构、民间社会、私营部门、学术界和受影响社区参与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预防战略,包括在适当情况下并根据国内法律,通过地方犯罪观察站、预警系统、社区警务以及加强社区与执法机关之间信任与合作的举措等方式开展;

  (d) 通过酌情加强教育、文化、体育、生活技能、心理健康和福祉、就业、志愿服务相关举措、青年主导的举措以及社会融合举措,增强儿童和青年(特别是面临风险的儿童和青年)的权能。这些举措应支持早期预防,并降低儿童和青年成为犯罪和恐怖团体的受害者、卷入其中、被其招募及遭受其剥削的风险,特别是在那些使儿童和青年容易受到有组织犯罪招募以及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影响的情况下。针对招募和利用青年参与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的行为,通过采取有效、相称且具有威慑力的制裁措施,追究犯罪团体的责任;

  (e) 扩大预防工作,并为处境脆弱者制定保护战略,重点关注暴力预防、数字安全和数字素养、校园举措、家庭支持、诉诸司法途径,以及身体和社会心理关怀及庇护服务;

  (f) 将性别视角纳入预防犯罪政策、方案、立法和其他行动的主流,以期除其他外,预防和应对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性别暴力、犯罪和侵害行为,包括与性别相关的杀害行为,并加强多部门协调机制,以调查、起诉和惩处暴力实施者,彻底消除有罪不罚现象;预防和打击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包括为受害者提供安全的环境,并应对有害的社会规范和经济脆弱性问题。制定和实施适当且有效的政策和计划,以实现性别平等并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同时消除各种障碍,以促进妇女在各级执法机构和其他刑事司法机构中发展进步并充分、平等、切实参与工作且增强妇女权能,并确保为女性囚犯提供适当条件;

  (g) 加强罪犯重返社会和改造的努力,根据国内立法,在适当和必要时通过提供适合年龄的支持、教育、职业培训、心理健康支持、就业机会、住房、社区支持和恢复性司法,并在矫正和改造设施以及社区中(包括缓刑期间)采取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以防止暴力并减少再次犯罪。酌情推进与社区志愿者、地方社区以及医疗、福利、教育或就业相关机构等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伙伴关系,支持罪犯作为社会成员全面重新融入社会;

B. 司法与法治

  12. 我们认识到,有必要持续进一步加强司法系统的公信力、可及性、效率和效力,并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我们强调需要减少有罪不罚现象,并承诺加大力度起诉跨国犯罪组织中的作案人员。资源限制、腐败和针对处境脆弱者需求的服务不足等挑战继续影响司法公正并削弱公众信任。有组织犯罪、腐败、恐怖主义和其他不断演变的犯罪形式进一步加剧了司法系统的压力。维护法治需要国内监督、透明度、机构廉正和所有人平等诉诸司法的机会,以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调查、起诉和惩治一切形式的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我们致力于:

  (a) 加大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包括提供充足的人员配备和进一步培训机会,以培养应对复杂多变的犯罪形式所需的专业能力;

  (b) 通过消除根本障碍,并考虑扩大和加强法律援助、外联服务和适当情况下的赔偿措施,包括通过实施流动司法举措、法律信息和宣传运动以及支持犯罪受害者的包容性服务提供模式等措施,从而增进诉诸司法的机会,以确保司法系统的公平公正;并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以实现有效的跨境受害者支助,帮助受害者应对多种法律制度和语言障碍等实际挑战;

  (c) 通过提升检察、执法和司法能力,加强刑事案件的及时处理和审判,解决案件积压问题,包括与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有关的案件;通过必要的全面司法系统改革以及培训和监督机制、机构合作和信息交流,促进建立强大、独立、透明、公正、资源充足和可问责的机构,并配以有效的反腐败保障措施;并鼓励采用和分享对于具有法律依据、基于证据的讯问方法的良好做法,这些方法旨在尊重程序保障、仅获取自愿陈述,并有助于获得最佳证据和高效利用资源;

  (d) 酌情利用国家主导的举措,支持和加强同行间、跨区域合作,以了解各国在预防和应对刑事司法系统内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有效措施方面的经验、良好做法和挑战,并认识到此类努力将有助于加强法治和司法,促进和平社会,并建立有效、可问责和透明的机构;

  (e)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在适当情况下,促进刑事司法系统的数字化,包括推广虚拟听证、落实安全的电子案件管理、加强电子形式证据的处理,以及确保获得数字司法服务,同时根据国内法为正当程序和个人数据保护提供适用的保障措施。这还需要训练有素、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来指导这些工具的使用;

  (f) 大力鼓励科技公司支持执法部门和司法机构调查、打击和起诉犯罪;

  (g) 针对受犯罪影响的人员,加强以受害人为中心的支助。在保障正当程序并符合国内法的前提下,利用视频会议、匿名证言、预录证言以及适当的作证场所等措施,以防止再次受害,特别是在暴力、虐待、剥削或胁迫案件中,同时采用对儿童、妇女和青年友好的司法方式,并根据国内法确保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支助服务;

  (h) 根据国内法加强保护机制,确保受害者、证人、举报人以及其他可能协助司法程序的人员的安全、安保、尊严和参与,特别是在涉及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或恐怖主义等任何其他严重犯罪的案件中;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促进建立或加强国家证人保护方案,除其他外,确保对此类人员的人身保护程序;

  (i) 加强以儿童为中心的少年司法系统,以充分应对儿童的脆弱性和需求,包括那些曾参与有组织犯罪团体和恐怖团体、与法律产生接触的儿童,以及在适当情况下根据国内法应对青年7的脆弱性和需求;并根据国内法,建立健全因人制宜的程序机制,考虑到所涉人员的情感、心理和智力成熟度;

  (j) 酌情实施或扩大非监禁措施和恢复性司法的应用,考虑到适合不同社会的各类恢复性司法方案和非监禁措施,并在刑事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以安全有效的方式兼顾受害者、罪犯和公众的需求,从而也有助于缓解许多区域普遍存在的监狱拥挤问题,同时不影响为改善公共安全和遏制犯罪而必要且适当地使用拘留手段;

  (k) 充分利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包括《纳尔逊·曼德拉规则》、8《曼谷规则》、9《北京规则》、10《东京规则》、11《对于减少再次犯罪的京都示范战略》(《京都示范战略》),12及《联合国对于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的原则和准则》,13同时铭记其实用性、灵活性和非规范性,努力建立更有效和公平的刑事司法系统,并促进重返社会和改造工作;

  (l) 在可行的情况下制定和实施措施,以发现和防止拘留场所内犯罪活动的继续实施,包括整合预警机制和及时进行信息共享,特别是拘留设施与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协作,应对有组织重罪在监狱内和社区中造成的危害,包括利用无人机向监狱偷运违禁品、监狱内非法经济活动以及拘留期间非法使用通讯设备等问题;

C. 不断演变和趋同的犯罪威胁

  13. 我们对不断演变和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表示关切,犯罪分子和犯罪团体利用体制漏洞以及过时或不足的安保措施和立法,并借助新技术使其活动扩大化、专业化和多样化。我们还感到关切的是,恐怖团体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些手段,同时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犯罪团体与恐怖团体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这些动态体现在犯罪活动的新趋势中,特别是“犯罪即服务”和“暴力即服务”等现象;

  14. 犯罪分子和犯罪网络,包括延伸至监狱内外者,日益依赖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技术实施各类犯罪,如与恐怖主义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有关的犯罪,包括贩运人口、偷运移民、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毒品贩运和文化财产贩运、网络诈骗和电信欺诈、网络性虐待和性剥削(包括对儿童的性虐待和性剥削)、非法使用虚拟资产以及利用技术实施欺诈,此外还利用这些技术处置其犯罪所得。这要求采取协调一致且灵活应变的应对措施,加强执法部门和其他刑事司法机构的能力,并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实现有效的国际合作和治理。为了加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律框架,我们认识到2024年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和大会第79/243号决议是重要进展,并鼓励各国考虑签署和批准该公约;

  我们致力于:

  (a) 促进普遍加入与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相关的所有国际文书,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其条款;

  (b) 通过建设国家和区域能力,并酌情建设执法工作队,进一步及早发现和遏制犯罪组织和不断演变的犯罪威胁,并加快采纳和实施反映当今犯罪威胁复杂性的国内法律和监管框架;

  (c) 通过为主管机构提供数字取证、暗网监测、化学分析和合法加密通信跟踪方面的先进工具和培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应对不断演变的犯罪所需的法证和调查能力;

  (d) 制定并实施有效战略和强化工具,以解决犯罪的经济层面问题,并剥夺犯罪分子和犯罪组织的非法所得,包括通过识别、追踪、冻结、扣押、没收、追回和返还犯罪所得、非法获取的资产,以及国际义务规定的其他非法资金流动。在这方面,我们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并行金融调查以及有效利用相关国际和区域合作机制和工具的重要性,例如酌情利用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银色通报试点方案和国际刑警组织资产追回全球联络点网络等工具。此类合作应得到以下方面的支持:加强政治意愿、尊重正当程序,以及缔约国有效执行相关国际文书,特别是《反腐败公约》,包括该公约第五章对于资产追回的规定;这可能包括采取切实措施,在实施资产追回措施方面消除障碍和克服困难,特别是酌情并根据国内法和国际义务简化相关法律程序。我们将特别加强力度,通过实施有效的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加强金融情报能力,并酌情根据国内法和国际义务制定或更新监管和监督框架,以预防和打击利用虚拟资产及相关技术实施犯罪的行为。我们还将加强措施,切断有组织犯罪集团与腐败之间的联系,包括通过预防和打击贿赂行为以及犯罪所得经洗钱后流入合法经济;

  (e) 提高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信息交流方面的合作,为此建立和实施适当的机制(无论是受益所有权登记处还是替代机制),以及促进及时获取和使用充分、准确和最新的受益所有权信息,以便除其他外,根据国内法和国际义务加强资产追回并打击洗钱和腐败;

  (f) 根据国内法,通过交流信息,包括对于有组织犯罪演变形式以及有组织犯罪与腐败之间联系的信息,加强执法和反腐败机构与外国对口机构之间的协作,以支持有效调查和起诉犯罪组织及助长其犯罪活动的公职人员。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的渠道和相关国际反腐败网络;

  (g) 加强行动,预防和打击人口贩运,包括以性剥削、劳动剥削、强迫劳动、强迫犯罪、器官摘除和奴役为目的的贩运;加大力度,预防、应对和消除助长以各种形式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贩运)的需求,同时解决导致人们容易沦为人口贩运受害者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因素,并确保采取全面的刑事司法应对措施,包括对贩运者进行调查、起诉和惩处,包括取缔诈骗中心;并加强相关政策,旨在剥夺参与此类犯罪的犯罪分子的避风港,保护受害者(包括根据国内法律、规则和条例对因被贩运而直接导致其实施非法活动的贩运受害者不予惩罚),并削弱犯罪网络对受害者的影响和控制;

  (h) 加强对偷运移民和相关犯罪的有效调查和起诉,包括酌情同时进行金融调查和腐败相关调查,加强执法和边境管制,并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例如《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补充议定书》14),促进信息交流;根据国内法和适用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保护移民的权利,包括在影响儿童的决定和行动中;为本国国民的回返提供便利并予以接纳,并加强程序以确保被偷运移民及时、安全、合法且有尊严地回返;解决偷运移民的根本驱动因素和根源问题,包括社会经济因素,并强调这方面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i) 预防和打击网络儿童性虐待和性剥削,做法包括:迅速删除儿童性虐待和性剥削材料,包括由私营部门主动识别、报告和删除相关内容;将这类行为定为犯罪;确保为受害者提供适当支持和司法救助;加强信息共享;促进有效的公私合作,包括与金融服务提供商开展更密切的合作,以识别受害者、犯罪手段、犯罪分子及其活动热点地区;并加强国际合作,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和犯罪数据库等信息交流平台,以及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及时提供司法协助;

  (j) 加强我们在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努力,通过提高公众意识、制定教育方案和酌情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以及调查和起诉一切形式和表现的仇恨犯罪,来预防和打击基于宗教或信仰、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等原因,在线下和线上针对个人和社区的一切形式的暴力煽动行为;

  (k) 加强各国之间的协调和执法协作,以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电信和网络欺诈及诈骗,包括通过努力捣毁诈骗中心及其运营;

  (l) 在预防、合作、透明度和负责任行动的基础上,通过改进标识和追踪技术、加强国家登记处、改善库存管理和强化执法合作等措施,包括酌情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特别是在边境地区和受冲突影响地区设立联络点,应对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贩运及相关暴力问题;

  (m) 努力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包括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建立伙伴关系,更好地应对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商业货物走私及其与腐败、贩毒和其他形式的跨国有组织犯罪可能存在的联系,并考虑酌情且根据国内法,将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的商业货物走私定为《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第2条(b)项所界定的严重犯罪;

  (n) 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条件,同时打击恐怖主义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包括通过采取措施打击网络宣传和招募、外国恐怖主义作战人员现象、洗钱、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犯罪活动,以及用于资助恐怖团体的贩运网络,并保护与恐怖团体有关联的儿童;并促进相关主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包括酌情加强反恐、金融情报、反腐败和打击有组织犯罪机构之间的协调,同时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律框架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o) 认识到影响环境的犯罪行为的负面影响,包括这些犯罪在某些情况下造成的损害,并认识到需要根据国内立法加强我们的集体行动,同时充分尊重各国对其自然资源的主权;酌情考虑将其视为《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第2条(b)项所界定的严重犯罪,并考虑将其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促进机构间合作,包括环境、海关、警察和反腐败主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以加强执法和问责;鼓励各国在适当情况下并根据国内立法,努力加强并(在适宜和可行时)提高国家法律框架的一致性,以预防和打击《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适用范围内影响环境的犯罪;并继续共同努力打击此类犯罪,促进这方面的国际合作,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差距;

  (p) 加强我们目前在国家和国际层面的措施,应对文化财产贩运和其他针对文化财产的犯罪,包括将此类财产非法转移出原主国,以及与资助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的任何关联,做法包括加强预防措施、打击跨国犯罪网络、促进包括通过相关多边和双边伙伴关系开展国际合作以应对这方面的挑战,以及起诉参与此类活动的人员;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通过信息共享、司法协助和引渡来加强国际合作,并根据《对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5和《打击有组织犯罪公约》等适用的国际法将此类被贩运文化财产返还或归还给原主国;

  (q) 通过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采取协调和持续的行动,以减少毒品供应、需求和相关挑战,在共同分担责任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全面、平衡和科学循证的办法,包括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参与涉毒非法活动的犯罪组织,从而处理和遏制世界毒品问题。加强国际合作,包括执法机关之间的合作,以处理涉毒非法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通过打击合成毒品和植物类毒品的非法种植、生产、制造、贩运、运输和分销,查明并取缔新精神活性物质和特制前体的生产,解决合法供应链中可能被用于犯罪目的的漏洞,同时不对合法商业和贸易或相关利益攸关方的合法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并促进国际列管,同时认识到必须为受涉毒非法活动影响的社区提供可行的合法经济机会,包括通过替代发展方案,以及确保全面、易于获得和非歧视性的预防、治疗和相关支持服务;

  (r) 根据适用的国际义务,通过加强国内法律框架和跨部门合作,以及加强边境和海关部门的能力,预防和打击伪造医疗产物;

  (s) 加强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的合作与协调,以预防和打击海上犯罪活动,包括加强港口安全和廉洁治理以及物流枢纽的韧性,并提高海上态势感知能力,以便在充分遵守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适用国际法的前提下,侦查、起诉和制止那些破坏海洋保护和合法利用、并威胁海上人员安全的海上犯罪活动;

D. 创新与合作

  15. 我们认识到,在国家、次区域、区域和国际各级开展有效合作,并在刑事事项上提供技术援助,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此类援助,对于应对犯罪活动快速演变、跨国化和技术驱动的特点至关重要。可以通过加强刑事事项合作、发挥创新的积极潜力以及酌情与广泛利益攸关方建立伙伴关系来推进有效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体系;

  我们致力于:

  (a) 根据国内法以及适用国际法规定的义务,通过加强有关机制,促进刑事事项方面的国际、区域和双边合作,特别是在司法协助、引渡、联合调查、证据(包括电子形式的证据)交换以及犯罪所得的冻结、扣押、没收和返还等方面;

  (b) 加强警方和检察机关在犯罪调查方面有效、及时的协调,包括在案件构建和规划中进行多学科协调,以有效、及时地调查有组织犯罪,从而起诉犯罪分子和打击犯罪组织;

  (c) 根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加强及时的数据交换并提高数字取证能力,包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多国工作队、区域观察站和卓越中心、加密平台和互操作系统,以支持协调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

  (d) 继续提供并酌情加强满足需求的技术援助,促进相关资源调动、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三方合作及多边参与,包括通过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附属、联合国附属的技术援助提供方、研究和政策制定机构,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预防和打击犯罪(包括跨国犯罪和网络犯罪)所需的调查工具、技术、基础设施、创新和专业知识;

  (e) 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保护受害者,通过完善相关框架、加强国家层面的调查和能力建设,以依据国内法和适用的国际法,预防、侦查、处理并从在线平台上清除非法内容,并防止和打击利用在线平台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促进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社交媒体平台之间的合作,包括通过为在线平台制定或完善原则、流程和标准,以增强网络安全,并防止这些平台被滥用于实施犯罪或恐怖主义行为;

  (f) 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提高公众意识和数字素养,从而降低人们成为犯罪受害者的可能性。为此,开展教育宣传运动、提供网络安全工具包和技术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儿童、青年、老年人、处境脆弱者和缺乏数字技能者,并在数字服务设计、调查工作和平台治理中推广保护性技术;

  (g) 鼓励私营部门加强尽职调查程序;酌情并根据国内法扩大公私伙伴关系,从而鼓励会员国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私营部门(如科技公司、社交媒体平台和金融服务提供商)、民间社会、学术界和研究机构合作,以制定解决方案、交流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及时应对威胁;为了确保适当落实本宣言和我们的承诺:

  16. 我们呼吁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推动对本宣言开展结构化后续行动,重点跟踪进展、展示国家和国际举措,并促进对话、同行学习和能产生切实影响的共同实施优先事项。我们承诺探索各种方案,以进一步加强委员会作为联合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主要决策机构的核心作用,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这方面支持会员国的核心作用;

  17. 我们赞赏地欢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提出主办2031年第十六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的提议;

  18. 我们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人民和政府热情慷慨的接待以及为第十五届大会提供的优良设施深表感谢。

 

1《对于推进预防犯罪、刑事司法和法治:努力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京都宣言》(大会,附件)。?

2联合国,《条约汇编》,。?

3同上,第2349卷,第42146号。?

4《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以及为打击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系统实施的某些犯罪并共享严重犯罪电子证据而加强国际合作公约》(大会,附件)。?

5“幸存者”一词未经定义,但在一些会员国中,该词用于承认受害者能够或已经从所遭受的创伤中恢复。?

6大会。?

7“青年”一词没有国际商定的定义,“青年”的概念也未得到所有法律制度的承认。?

8《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大会,附件)。?

9《联合国对于女性囚犯待遇和女性罪犯非监禁措施的规则》(大会,附件)。?

10《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大会,附件)。?

11《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大会,附件)。?

12大会,附件。?

13大会,附件。?

14联合国,《条约汇编》,。?

15联合国,《条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