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环境
对于所有类型森林的无法律约束力文书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07年12月17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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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
确认森林及林区外树木提供多种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并强调可持续森林管理对可持续发展和消灭贫穷大有助益,
回顾《对于所有类型森林管理、养护和可持续开发全球共识的无法律约束力权威性原则声明》(《森林原则》)1、《21世纪议程》第十一章2、政府间森林小组/政府间森林论坛的行动建议、联合国森林论坛的决议和决定、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和《执行计划》3、《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蒙特雷共识》4,以及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在内的国际商定发展目标、《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5以及与森林有关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现有国际文书,
欢迎国际森林安排自根据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00年10月18日第2000/35号决议建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回顾理事会2006年7月28日第2006/49号决议作出的加强国际森林安排的决定,
重申其对《对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6的承诺,包括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拥有按照本国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并有责任确保在本国管辖或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以及对《里约宣言》原则7所述各国共同承担但又有差别的责任的承诺,
确认可持续森林管理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概念,目的是保持和增强所有类型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为当代和后代造福,
表示关切森林持续消失和退化,植树造林、恢复森林覆盖和重新造林进展缓慢,对经济、环境(包括生物多样性)、至少十亿人的生计和他们的文化遗产造成不利影响,并强调需要在所有级别更加有效地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以应对这些严峻的挑战,
确认气候变化对森林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影响,确认森林对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推动作用,
重申森林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包括森林覆盖率低的国家的特殊需要和要求,
强调需要加强所有级别的政治承诺和集体努力,将森林列入国家和国际发展议程,增进国家政策协调与国际合作,并促进各级部门相互协调,以有效实行所有类型森林的可持续管理,
强调有效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关键取决于充分的资源,包括筹资、能力发展和环保型技术转让,并确认尤其需要为发展中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以及经济转型国家,调动更多金融资源,包括开拓新的资金来源,
又强调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关键还取决于在各级实行善政,
指出本文书的条款不妨害国际法规定的会员国的权利和义务;
承诺如下:
一. 宗旨
1. 本文书的宗旨是:
(a) 加强所有级别的政治承诺和行动,以有效实行所有类型森林的可持续管理,实现共同的全球森林目标;
(b) 使森林为实现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在内的国际商定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尤其是在消除贫穷和环境可持续性方面;
(c) 为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提供一个框架。
二. 原则
2. 会员国应该遵守在《对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6和《里约森林原则》1基础上提出的以下原则:
(a) 本文书为自愿性质,无法律约束力;
(b) 各国负责本国森林的可持续管理以及本国森林法的实施;
(c) 《21世纪议程》列举的主要群体7、地方社区、森林所有者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可以为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做出贡献,他们应按照国家立法,以透明和参与性的方式,参加对其有影响的森林问题决策过程以及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实施;
(d) 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这一目标,取决于从各种来源大幅增加新的和额外的金融资源;
(e) 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还取决于在各级实行善政;
(f) 国际合作,包括财政支持、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和教育,在支持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努力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发挥重要催化作用。
三. 范围
3. 本文书适用于所有类型森林。
4. 可持续森林管理是一个动态、不断发展的概念,目的是保持和增强所有类型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为当代和后代造福。
四. 全球森林目标
5. 会员国重申以下共同的全球森林目标,并重申承诺在全球、区域及国家各级努力取得进展,争取到2015年实现这些目标:
全球目标1
通过可持续森林管理,包括保护、恢复、植树造林和重新造林,扭转世界各地森林覆盖丧失的趋势,更加努力地防止森林退化;
全球目标2
增强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法包括改善依靠森林为生者的生计;
全球目标3
大幅增加世界各地保护林区和其他可持续管理林区的面积以及可持续管理林区森林产物所占比例;
全球目标4
扭转在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官方发展援助减少的趋势,从各种来源大幅增加新的和额外的金融资源,用于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
五. 国家政策和措施
6. 为实现本文书的宗旨,同时考虑到国家政策、优先事项、条件和现有资源,会员国应该:
(a) 制定、执行、公布并视需要更新国家森林方案或其他可持续森林管理战略,其中查明所需行动并列出各项措施、政策或具体目标,同时考虑到政府间森林小组/政府间森林论坛相关的行动建议以及联合国森林论坛的决议;
(b) 考虑把根据现有标准和指标进程所确定标准提出的七个可持续森林管理专题要点8作为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参照框架,并在这方面酌情确定这些要点中的具体环境和其他森林相关方面,以便作为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和指标加以审议;
(c) 推动采用各种管理工具,评估可能对森林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并推动这类项目采用良好的环境做法;
(d) 制定和执行政策,鼓励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以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并促进减少贫穷和发展农村社区;
(e) 促进森林产物的高效生产和加工,以期除其他外减少废物及加强循环利用;
(f) 支持在传统森林知识拥有者的同意和参与下,在可持续森林管理中保护和利用传统森林知识和做法,并推动根据国家立法和相关国际协定,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这类知识和做法所产生的效益;
(g) 进一步制定和执行符合国家优先事项和条件的可持续森林管理标准和指标;
(h) 通过政策、奖励措施和规章框架创造一个有利环境,以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并鼓励地方和土著社区、其他森林使用者、森林所有者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投资及参与可持续森林管理;
(i) 制定筹资战略,概要提出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财政规划,同时考虑到国内、私营部门和外国资金来源;
(j) 根据相关国家立法和政策,鼓励承认所有类型森林和林区外树木提供的产物和服务带来的各种价值,并鼓励以各种方式在市场中反映这种价值;
(k) 确定和执行各种措施,以增进影响森林政策和管理和受到森林政策和管理影响的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及跨部门政策和方案协调,以期把森林部门纳入国家决策过程,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其中包括解决滥伐森林和森林退化的根本原因,促进森林养护;
(l) 将上文第6段(a)所述国家森林方案或其他可持续森林管理战略列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相关行动计划和减贫战略;
(m) 建立或加强伙伴关系,包括公私伙伴关系,并与利益攸关方制定联合方案,以推动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
(n) 审查并视需要改进森林立法,加强森林执法并促进各级的善政,以支持可持续森林管理,创造一个有利于森林投资的环境,并根据国家立法打击和消除林业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非法行径;
(o) 分析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对森林健康和生命力造成威胁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包括火灾、污染、虫害、病害和外来物种侵害所造成的威胁;
(p) 建立、发展或扩大并维持保护林区的网络,同时考虑到通过在保护林区内外实施一系列养护机制来养护有代表性森林的重要性;
(q) 评估现有保护林区的状况和管理功效,以期查明需改进之处;
(r) 将科学专门知识纳入森林政策和方案,加强科学和研究在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的贡献;
(s) 推动开发和应用科技创新,包括森林所有者及地方和土著社区可以用于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的科技创新;
(t) 通过公共认识方案和教育等方法,促进和加强公众对森林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重要性和所产生效益的认识;
(u) 促进和鼓励利用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方面的正规及非正规教育、推广和培训方案;
(v) 支持有地方和土著社区、森林工作人员和森林所有者参与的教育、培训和推广方案,以便制定资源管理方法,减轻森林尤其是脆弱生态系统承受的压力;
(w) 促进主要群体、地方社区、森林所有者和其他相关的利益攸关方积极、有效地参与制定、实施和评价与森林有关的国家政策、措施和方案;
(x) 鼓励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组织和森林所有者以透明方式制定、促进和执行自愿办法,如自愿认证制度或其他适当机制,以便开发和宣传根据国内立法从可持续管理森林收获的森林产物,并提高市场透明度;
(y) 根据可持续森林管理做法,帮助生活在林区内外的家庭、小规模森林所有者以及依靠森林为生的地方和土著社区更好地利用森林资源和相关市场,支持从森林管理中谋生和实现收入多样化。
六. 国际合作和执行方式
7. 为实现本文书的宗旨,会员国应:
(a) 齐心合力确保作出持久的高级别政治承诺,加强包括财政资源在内的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手段,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支持,并筹集和大幅增加由私营、公共、国内和国际来源向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的、以及这些国家内部的新的额外财政资源;
(b) 扭转用于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官方发展援助减少的趋势,并从各种来源筹集大幅增加的新的额外财政资源,用于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
(c) 采取行动提高可持续森林管理在包括减贫战略在内的国家发展计划和其他计划中的优先地位,以便把更多的官方发展援助和其他来源的财政资源分配给可持续森林管理;
(d) 制定并确立积极的奖励措施,特别用于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以减少森林损失,促进重新造林、植树造林和恢复已退化的森林,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及增加保护林面积;
(e) 支持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努力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和环境上健全的措施,以鼓励实行可持续森林管理;
(f) 增进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大幅提高可持续管理林区出产的森林产物产量;
(g) 加强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以期促进根据国内立法从可持续管理林区收获的森林产物的国际贸易;
(h) 加强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通过促进森林执法和各级善政,解决森林产物非法国际贩运问题;
(i) 通过加强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提高各国的能力,有效打击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物非法国际贩运行为;
(j) 根据国内立法,通过提高公众认识、教育、机构能力建设、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执法和信息网络,加强各国的能力,打击包括偷猎野生生物在内的与森林有关的非法行径;
(k) 加强和促进获取和转让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与可持续森林管理和森林产物的高效增值加工有关的适当、无害环境的创新技术及相关技能,为地方和土著社区造福;
(l) 通过以免费软件为基础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等方法,加强各种可增进国家间共享和利用可持续森林管理最佳做法的机制,
(m) 加强国家和地方能力,根据国家和地方情况开发和改造与森林有关的技术,包括使用薪材的技术;
(n) 通过适当的国际、区域和国家机构和进程,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领域的国际技术和科学合作,包括南南合作和三角合作;
(o) 加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与森林有关的科研能力,特别是研究机构生成和获取与森林有关的数据和信息的能力,促进和支持有关森林问题的学科间综合研究,并传播研究成果;
(p) 通过相关组织、机构和英才中心,并通过全球、区域和次区域网络,加强所有区域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森林研发工作;
(q) 加强区域和次区域两级的合作和伙伴关系,以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
(r) 作为森林合作伙伴关系各成员组织理事机构的成员国,帮助确保伙伴关系成员在森林方面的优先事项和方案彼此融合,相互支持,符合其任务规定,同时考虑到联合国森林论坛的相关政策建议;
(s) 支持森林合作伙伴关系制订和实施联合倡议的努力。
七. 监测、评估和报告
8. 会员国应监测和评估实现本文书宗旨的进展情况。
9. 会员国应自愿提交国家进展情况报告,同时考虑到现有资源以及为其他机构或文书编写报告的要求和条件,以此作为向论坛定期提交报告工作的一部分。
八. 工作方法
10. 论坛应该根据其多年工作方案,处理本文书的实施问题。
1《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颁.93.滨.8和更正),决议1,附件叁。
3《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报告,2002年8月26日至9月4日,南非约翰内斯堡》(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颁.03.滨滨.础.1和更正),第一章,决议1,附件和决议2,附件。
4《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的报告,2002年3月18日至22日,墨西哥蒙特雷》(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颁.02.滨滨.础.7),第一章,决议1,附件。
6《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第一卷,《环发会议通过的决议》(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颁.93.滨.8和更正),决议1,附件一。
7《21世纪议程》列举的主要群体是妇女、儿童和青年、土着民族及社区、非政府组织、地方当局、工人及工会、工商界、科技界和农民。
8这些要点是:㈠ 森林资源的范围;㈡ 森林生物多样性;㈢ 森林健康和活力;㈣ 森林资源的生产功能;㈤ 森林资源的保护功能;㈥ 森林的社会经济功能;㈦ 法律、政策和机构框架。